米哈游法务部近日公布,针对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原名“二游戏猫”)运营者覃某的商业诋毁诉讼已获法院判决,且该判决现已生效。法院裁定覃某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责令其在涉事公众号首页连续十天发布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并要求其向米哈游支付共计 10 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此前,米哈游在日常运营监测中发现,“二游说事”公众号以“游戏评论”为名,频繁发布针对米哈游及其《原神》等产品的负面评论,并进行不公平的对比,意图煽动玩家群体间的对立。值得注意的是,该公众号发布的许多内容依据的是未能核实来源或与事实不符的数据。覃某通过这些内容为公众号吸引了大量关注,部分文章阅读量突破 10 万,并从中获利。在米哈游发出停止侵权通知后,覃某并未停止相关行为,米哈游遂诉诸法律。

法院审理认为,覃某虽以个人身份运营公众号,但其公开传播的言论可能影响广大游戏玩家对米哈游及其游戏的评价,并可能干扰其商业运营。因此,该事件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法院指出,作为以游戏新闻和热议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号,理应在信息发布上更为审慎。然而,覃某在文章中未能尽到注意义务,使用了虚假或来源不明的数据,对米哈游及其游戏进行了负面评价,损害了其商业声誉。法院列举的典型案例包括:声称米哈游游戏“从未获得某奖项提名”,但事实是该游戏曾获相关提名;以及在描述海灯节活动时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此外,引用第三方数据时,也存在数据来源不明或数据与内容不匹配的情况,属于传播误导性信息。法院最终认定,通过编造和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并引发激烈讨论,该公众号的行为构成了商业诋毁。法院同时强调,以游戏评论为业的自媒体,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为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尽责,不应唯流量论。

最终判决结果为:覃某须在其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首页连续刊登十日声明,并向米哈游支付 10 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该判决现已生效。截至发稿时,覃某已在其公众号上发布了相关公开声明。在关注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要留意此类涉及信息传播规范的案件,这对于未来如世界杯2026等大型赛事的宣传和信息发布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